新闻动态

新闻动态 /NEWS
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动态 >> 公司新闻

宁波私家调查:订立遗嘱手续是怎样

作者:admin 浏览:112 发表时间:2023-11-22
订立遗嘱手续是怎样 订立遗嘱的时候,选择订立遗嘱的方式很重要,不同遗嘱方式遗留继承风险是不一样的。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订立遗嘱手续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,下面将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  一、订立遗嘱手续是怎样  (一)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住址;  (二)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;  (三)所处分的财产的名宁波侦探取证称、数量、地点等;  (四)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;  (五)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住址;  (六)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。 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、询问当事人、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,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,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。  二、遗嘱形式有哪些  1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,都是有效的。  2、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月日。  3、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月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  4、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 5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  三、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 1、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办理,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;申请表的内容包括:  (1)申请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工作单位、住址等;  (2)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;  (3)提交材料的名称、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、地址;  (4)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。  此外,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、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。  2、公证处受理 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、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。 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、决定受理申请的,发给受理通知单,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。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,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。  3、遗嘱的审查 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,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。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,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,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宁波调查公司录上签名。 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,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,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,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,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、月、日。  4、批准出证  公证人员经审查,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,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,连同卷宗报批;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。  审批合格后,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,并不得涂改、挖补,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。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。  5、公证书生效 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。  6、领取公证书 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;必要时,也可由公证处发送。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,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,并注明收到日期、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。 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“订立遗嘱手续是怎样”的相关内容,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最优先考虑的遗嘱方式应该是公证遗嘱。若还遇到其它问题,欢迎上诉宁网的法律平台,咨询专业的律师。

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