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
现在很多老人会在选择订立遗嘱来分配自己逝世后的财产继承,遗嘱订立形式包括代书遗嘱、录音录像遗嘱、自书遗嘱等等。其中录像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立遗嘱时的现场情况,完全还原已逝的事实,那么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?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。 一、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 1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,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; 2、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; 3、录音开始时,遗嘱人、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职业、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; 4、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、月、日、时; 5、录音制作完毕,应当密封保存,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、见证人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然后,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; 6、继承开始,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。 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。 二、录音遗嘱公证的程序 1、关于录音遗嘱公证的程序的问题,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,并填写公证申请表。 2、提交材料。 3、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、决定受理申请的,将发给受理通知单,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。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,应提出书面申请,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。 4、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。 5、内容审查完毕后宁波侦探社,报审批。 6、制作公证书。 7、发放公证书。 三、遗嘱有哪些形式 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遗嘱分为以下几种形式: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公证遗嘱、口头遗嘱、录音遗嘱。 自书遗嘱,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,注明年月日的遗嘱。 代书遗嘱,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。根据继承法的规定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 口头遗嘱,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。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宁波市私家侦探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 录音遗嘱,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,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。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公证遗嘱,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、合法的遗嘱。 其中,录音遗嘱由于形成及保存方式不太方便,所以实践中录音遗嘱是比较少见,口头遗嘱也是。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对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的相关介绍,我们可以了解到,法律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月日等。